被迫强奸,就是男的被强迫和别的女性发生性行为。
先说事例吧,来自媒体。可以证明事情发生的真实性。
核心提示:为敲诈钱财,河南平顶山一个黑道团伙强迫被劫持的检察官夏某强暴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学生,并胁迫其用绳子勒该女子,拍照后试图勒索一千万元。当地公安部门称,该团伙8人已被捕,夏某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起惨绝人寰的绑架案,注定将造就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语———“被迫强奸”,也将夏某推倒舆论的风口浪尖。
离奇一,在恐怖氛围中“被逼强奸”。“被逼强奸”的夏某居然是在被劫持、被蒙着眼睛、脖子也被绳子套着那种恐怖氛围下“被逼强奸”,真是令人不可思议。离奇二,勒索1000万。犯罪团伙居然向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夏某勒索1000万,很明显,刚工作的夏某不会有那么多钱,难道夏某是官员或者富商之子?离奇三,逼迫强奸是勒索的手段。这种被蒙着眼睛、脖子也被绳子套着的“被逼强奸”,居然是犯罪团伙勒索钱财的手段,难道犯罪团伙的智商这么低?是进行勒索钱财还是玩“杀人游戏”?离奇四,“被逼强奸”的夏某竟然是检察人员。本来已经是迷雾重重的“被逼强奸”,恐怕会因为“被逼强奸”的夏某是检察人员,而变得更加离奇。
最终夏某没有被起诉。当然他也不是检察官。是临时工性质的司机,没有编制。
大姐、二姐、弟弟及小妹是亲姊妹。2006年6月28日下午,四人从外地烧香返回家中。当晚11时许,小妹因病住进医院妇产科病房。次日凌晨4时许,转住抢救室观察治疗。治疗期间,小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看其妹经抢救病情不见好转,大姐就在地上划圈,和二姐及弟弟以封建迷信“跳大神”的方法为小妹祷告。大姐说,神告诉她,小妹得了阴间的阴风病,再过20分钟不救,她就要死。要用自家人的血脉打通自家人的阴穴,用弟弟的天门穴打通小妹的阴穴,才能救小妹。大姐就让弟弟脱掉昏迷中小妹的裤子及内裤,又帮助弟弟与小妹发生了性关系。医院的值班护士和医生发现后,向医院保卫科报案,公安机关将二被告人抓获。
2006年11月16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大姐有期徒刑三年,二姐有期徒刑六个月。弟弟未成年因无刑事责任能力,免予起诉。
上述二男主角都是非自己主观愿望的前提下和女性发生了性行为。最终都没有任何问题到现在。